发布时间:2024-05-25 07:37:10
深圳市地税局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声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面向纳税人培训有关事项的通告
近期,有纳税人反映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名义,通过短信、邮件、微信、文件等形式推介培训业务,并向参加培训的纳税人收取不等费用。据此,我局通告如下
一、我局无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这一机构,也未授权任何单位开展培训活动。
二、我局以纳税人学校为依托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各类涉税培训,所有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纳税人可以登录我局官方网站纳税人学校栏目了解相关培训信息。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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