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调律工作者来说,应当有一个良好的音乐听觉。对调律师要求的听觉和对音乐专业工作者要求的听觉有所不同。我们的要求是两个音相比较时你能听出它们的微小的音差来,哪怕是只有2个音分的误差。我这里说的准,包括标准音定得准,基准音组的十二个半音调得准(分得平均),同度和八度调得准。但这并不是要求音高与教学计算的结果完全一样,而是一种训练有素的音乐听觉上的准。
有的调律者调出的律总是不太令人满意。原因何在呢?大致有二:一是基准音组十二个半音分得不均匀;二是在感觉上错误地理解了高音偏高、低音偏低的问题,把高音越调越高、低音越调越低。
我认为提高钢琴调律技术的关键在于一个“准”字,离开了“准”字什么也说不上了。这个“准”字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手法准;二是听觉准。这两者是统一的。耳朵听不准,手也就调不准。当然,有人听觉很好,就是手不听使唤,这就有个手法问题。假定调律者在听觉上是准的,那么什么样的手法才是调律的最佳状态呢?有下面几点:
1.立式琴最好用左手握调律板子,三角琴则要用右手,这样是顺着弦轴的方向。因而要求调律师练会左右开弓的本领(这里仅介绍立式琴)。
2.在调律时任何小的调节,只能依靠弦轴的转动,而不能去压弦轴,这就要求把调律板子的位置放好。在立式琴上,如果以钟表来说明调律板子木柄方向的话,那么板柄应位于时钟9~11时的位置,往顺时针方向扳动。调律时,调律者要能灵敏地感觉弦轴的转动,根据音差的幅度来控制调节的幅度,使调出的律稳定持久。
3.在调律时,要重击键,左手要配合好,协同工作。实际操作时,可把音调得稍稍偏高(要感觉到弦轴的转动),然后轻轻往回扳一下(没有明显地感到弦轴的转动),用力弹键使音稍降低并正好符合要求。有些同志调律肘不能及时地停住板子,明明是到位了,还在往上或下板前,调一个音要扳动扳子好几次。这种情况是很糟糕的,这样调出的音律稳定性差,甚至一台琴没有调完音就跑了。更重要的是会把弦轴弄松,给琴的使用寿命带来不良影响。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呢?主要是两手配合不好,调律者不是边扳边敲,而是不敲了还在板动。严格的要求是:调每根弦时,只有一上一下这样一种动作。我说的手法准,就在于此。如果能根据音差的幅度准确地控制扳手转动弦轴的幅度,这一动作要领也就掌握了。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左右晃动弦轴的办法来调节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