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律师在对钢琴进行调律的过程中,首先要确认标准音A的高度,也就是小字一组A1(国际标准440Hz),然后再以此为基准调整基准组小字一组,最后再以此基准组向左右调整全部音组。对于基准音A1的调整可以使用音叉,也有的调音师使用校音仪,都可以。
然后就是调整基准音组,基准组的调整通常采用四五度循环法,凭听觉去感受四五度音程之间的拍音(拍音即两个键同时按下去开始出现的强弱变化,从声音开始的强波到随之弱下去的时间)四五度音程之间每秒拍音数量略有差别,四度音程间的拍音比五度音程之间的拍音略多一点,这一点的差别凭听觉是很难听出来的(但是校音仪可以反映出来)。这点误差是允许的,故在实际调律中,四五度的音程之间基本上是每秒一个半拍音。
掌握这个规律即可以此调整好十二个半音,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在调整好平均律的基准音组的过程中,其每一个同音弦组中的三根弦必须非常纯正,没有拍音。否则就不会产生准确的平均律各音。基准音组的十二音调准以后,就可以按八度方法去调整高音区和低音区了。高音区的特点是弦短,频率高,声音的持续时间短,所以必须加快击键的速度。低音区的特点是弦长,振幅大,频率低,泛音强,所以辨别音准比较难,所以击键要慢,更要轻,从而可以减弱泛音对听觉的影响。钢琴的音律全部调准以后,弹奏听起来会很舒服,但是这种各音很谐和和纯正的感觉却和使用频率测定仪器所测试的精确数据不一致。
实测证明,听起来很谐和的各音的规律是,高音偏高,即从小字二组C2音以上至C5逐渐偏高30音分(一个平均律半音等于100音分)低音从A至A2逐渐偏低30音分。演奏家满意的音律必然符合这样一个规律。所以好的钢琴调律师是不会使用频率测定仪器调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