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0 14:26:27
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视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当前文章标题《小孩不想见探视权终止是否可以》,文字内容来源于网友投稿,仅供参考学习,如有不妥,联系删除!
当前页面地址:https://www.somall.com.cn/shcs/1246853.html
上一个问答:闻不到味道怎么回事
下一个问答:地瓜金融有人下款吗